管理服务


一、 停发医保待遇

1.所需资料

去世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共2份材料。

2.经办人及地点

经办人:曾丹,联系电话:62768006,地点:后勤处校医院213办公室。

3.特别提示:须先办理完停发医保待遇后,方可进行停发养老待遇、申请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交通费等工作。

二、 停发养老待遇

1. 所需材料

去世离退休人员火化证明原件。

2.经办人及地点:

停发养老待遇经办人:王淼,联系电话:62769425,地点:厚德楼6011办公室。

三、申请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交通费

1.所需材料

除出具去世离退休人员火化证明原件外,如去世离退休人员有多名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健在、多子女等情况),需提供其他继承人手写签名摁手印的委托书,说明一致同意委托办理及明确抚恤金入卡账户(工商银行)。

2.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

一次性抚恤金金额计算是根据民发(200764号及渝人社发〔201240号文件,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去世当月基本离退费+历年调待金额)*20个月;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去世当月基本离休费*40个月+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

3.一次性抚恤金审批周期

抚恤金的申领需在资料提供完整后,由人事处向市人社

局报表审批,审批周期1-2个月。如老同志去世次月未及时停发社保工资,须由去世人员家属退回多发社保工资至社保指定账户后,方可提出申领抚恤金申请。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重庆市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户

账号:310002142920017035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溪沟支行

行号:102653000064

划款时请备注去世人员姓名。

4.丧葬费、交通费:12200元(202331日起,市人社局调整标准,丧葬费由原来2000元上调至12000元,学校交通费200元保持不变)

5.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交通费的发放是在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通过去世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

6.经办人及地点:

申请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交通费与停发养老待遇为同一经办人:王淼,联系电话:62769425,地点:厚德楼6011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部

2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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