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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同意部分学院班级为“延安精神”  

“红岩精神”示范班的通知  

 

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财富——延安精神和红岩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红色精神”教育学生,坚持开展好延安精神、红岩精神进校园“育人工程”建设,经研究同意下列班级为我校“延安精神”、“红岩精神”示范班:  

一、延安精神示范班  

经济学院2012级国际贸易5班;  

商务策划学院2012级市场营销1班、2012级市场营销4班;  

会计学院2012级财务管理1班;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2012级旅游管理1班;  

文学与新闻学院2012级新闻2班;  

法学院2012级法学3班;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劳动与社会保障2班;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012级食品1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1级数学与金融工程实验班;  

体育学院2013级体教2班;  

国际商学院2012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二、红岩精神示范班  

经济学院2012级贸易经济学1班、2012级会展经济与管理班;  

商务策划学院2012级国际物流实验班、2012级物流管理2班;  

会计学院2012级会计5班;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2012级旅游管理3班、2012级城乡管理2班;  

文学与新闻学院2012级广告2班;  

法学院2012级法学2班、2013级民商法1班;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社会工作1班;  

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汽车服务工程班、2012级机械制造2班、2013级机械制造4班、2013级汽车服务工程班;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012级食品科学与工程2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1级统计3班;  

希望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更好地配合团总支和辅导员,认真抓好示范班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班的积极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把示范班创建为优秀班集体,把大学生真正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重庆工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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